近日,墨西哥經(jīng)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函告我駐墨使館經(jīng)商處,稱其已對我無縫鋼管反傾銷案做出復審初裁,決定繼續(xù)對原產(chǎn)自中國的無縫鋼管(稅號:73041902、73041999、73043906、73043999)進行目前復審行政程序,并按照以下方式征收臨時反傾銷稅:
對于價格低于每公噸2317美元的,征收海關進口單價與此參考價之間的差價;征收差價值不得超過每公噸1252美元。
各利害關系方提交評論意見和證據(jù)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11月29日14:00。